除了宠物猫和宠物狗
鸟雀也是当下家中常见的宠物
但是,注意啦!
(资料图片)
警方提醒:
千万别买卖国家保护动物!
否则“鸟友”有可能变狱友!
有人不禁要问:
养鸟也违法吗?
那就要看你买了啥!
案件回顾
近日,日照公安接到线索举报:一村民小南(化名)非法养殖、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蒙古百灵鸟。
接到线索后,公安民警第一时间对该线索进行摸排,抓获嫌疑人小南,并在其家中查获8只蒙古百灵鸟、2只红喉歌鸲(俗称红点颜)、4只蒙古百灵鸟蛋。
经问询,小南最开始养的鸟是2018年时从外地购得,尽管小南也曾在一些短视频平台和群消息中得知这些鸟早在2021年起就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了,但是他始终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是在这之前开始养的,应该没事,甚至将其所养鸟类通过一些微信群进行高价出售。
目前,小南因涉嫌危害珍贵野生动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养宠有底线,守法是关键
近年来,由于传统养鸟市场对野生鸟类的需求,盗猎、滥捕、非法交易野生鸟类的猖獗现象屡禁不止,给野生鸟类的生存、迁徙带来了严重威胁,造成种群数量持续下降。饲养它们的人可能没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一个物种在野外濒危消失。
新版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名录在保留原有名录所有476种(类)野生动物的基础上,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其中鸟类重点保护对象共394种(类),比原来的244种增加了150种之多,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无论野外种群,还是人工繁育种群,均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画眉以及歌百灵、红喉歌鸲、红胁绣眼、鹩哥、蓝喉歌鸲、红嘴相思鸟等长期遭“笼养文化”祸害的野生鸟类,均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私自买卖、猎捕百灵、画眉、鹩哥等鸟类笼养在家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对此,民警郑重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交易。如有发现有人售卖、收购野生动物,请拨打110举报。
问:
什么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问:
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罚处?
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再次提醒大家:
在饲养宠物前
一定要事先做好功课
详细了解饲养宠物的“禁区”
切勿因喜爱、兴趣
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当作“爱宠”饲养
更不能非法买卖、运输
此类“爱宠”
以免触犯法律
来源:日照早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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