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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欣然(山西大学)
据长沙政法频道报道,今年6月,周女士发现,在某短视频平台拥有250余万粉丝的博主陆某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了一则关于自家房屋的视频。捏造“闹鬼”的言论误导观众,将这栋房屋渲染成了所谓的“鬼屋”“凶宅”。周女士向陆某表明身份,要求其删除视频。但陆某不仅拒绝了周女士的请求,还将她拉黑了。近日,在贵州省镇远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周女士姐弟顺利维权。
周女士的房屋因无人居住长期闲置,却被网红当作“流量密码”,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并使用恐怖音效,捏造虚假事实来博取观众的眼球。这种可耻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也严重伤害了周女士姐弟的感情。
其实,这种为流量毫无底线的行为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今年6月,吉林的杨女士得知,多名网红闯入她的私人山庄,并渲染成“鬼屋”,此后还发现屋子内丢失9万余元财物。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每一例都引起了公众的强烈谴责。私自入侵他人住宅也早已被列为违法行为,但为何仍有人铤而走险?
无规矩不成方圆。如今,人人都是自媒体,同时也应该是“自律体”。法治社会没有“安全岛”,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应严守底线。所谓的“探险视频”能长期存在于短视频平台,是网红的“流量至上”和部分网民猎奇心理共同作用的结果。网红发现网民对去所谓的凶宅、废弃医院、废弃厂房等地“探险”兴趣高涨,便四处寻找无人住宅,不征求房主同意随意拍摄、翻动物品,配上恐怖音乐,捏造一段离奇故事。这种非法侵入民居还将“作案过程”上传至网络的侥幸行为,正是被“毒流量”驱使的结果,这背后充分体现了其法治意识的淡薄。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这句网络流行语恰恰生动反映了那些为博眼球制造虚假内容的自媒体。而相关法律也并不少。于2022年发布并实施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规定:网络主播应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私闯他人住宅并拍摄视频、渲染恐怖氛围,严重影响了房主的正常生活,也违反了法律。虽然有具体的行为规范,但由于监管系统不完善,仍有许多网红为了流量放弃底线。对此,相关部门和平台应优化审查机制,严厉打击无底线、违反法律的网红。
私闯他人闲置房屋,故意渲染鬼屋、凶宅等勾起观众好奇心获得流量,更有甚者诱导别人去探险,这显然是怀着法不责众的心态,美化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的行为,这种影响社会秩序、违反道德的行为不应被纵容。针对博眼球无底线的网红,只有自媒体、网民、相关部门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彻底整治网红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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