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刘守英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乡村规划、产业、治理、体制等方面的变革引起了广泛重视,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乡村老人的状况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伴随快速工业化、城镇化,农二代、农三代相继离土出村,农村留守老人境况堪忧,其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缺乏保障,对农村老年人服务供给不足、供需错位严重,影响乡村振兴实施效果。
目前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呢?
(相关资料图)
重规划、项目和产业,轻乡村有机结构修复。目前,中央部门出台多项政策。各级政府编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并出台工作方案,一些市县着手编制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各地政府还召开各种报告动员会,自上而下推动一批乡村振兴工程。但迄今为止的乡村振兴还是着力于外部干预与带动,对如何从乡村结构的特征方面调动内生动力着力不够。
重乡村物质投入,轻村庄关系变革挑战。伴随从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的转型,农民与土地及村庄的黏度发生松动,农二代离土、出村、不回村倾向增强,使传统乡土社会非正式规则约束力减低,代际关系变革使留守老人成为乡村社会的主体,其与子代的关系日渐疏离,与土地的关系却保持黏连。在建设硬件设施的同时,更应注重乡村关系的变化趋势,统筹协调正式制度与村规民约,顺应代际革命,有效应对人口城市化和城乡互动阶段的到来。
重年轻人回流,轻老年人力资源利用。虽然全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制定了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乡土人才培育计划、乡村财会管理“双基”提升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等,但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是农村老人,这个基本格局不会改变。必须从理念上改变将老年人当作负担的思维,通过多种途径开发农村留守老人资源。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参与农业技术服务项目,吸收农村留守老人参与社区服务,建立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
重养老设施建设,轻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逐渐受到关注,但多停留在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上,尚无法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随着国家出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乡村振兴战略中亦提出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很多村卫生室设备设施较为完善,但是多年未投入使用或间歇性使用,存在空置现象。农村急救体系尚未建立完善,当老年人有突发健康危险时,尚无急救车以及相关急救措施,农村急救体系尚难以安全、有效应对。
解决农村养老短板问题,需多措并举。
要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建立农村养老金稳定增长和动态调节机制。目前我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险停留在“广覆盖、低水平”阶段,与城镇老年人的养老金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要尝试对标城市居民养老金增长与调节机制,着力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金水平,增加农村老年人“养命钱”的筹措渠道,辅之以精准化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要多种方式开发农村老年群体人力资源。充分挖掘和开发农村为老服务就业岗位。探索将农村养老服务人员纳入公益岗位管理,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可以试点农村年轻老人照顾高龄老人、探索农村老年志愿服务、互助服务可持续模式等,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老年群体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问题。
要完善助餐模式,解决农村老年群体“吃饭”问题。按照“多主体支付”原则,探索制定“区政府-镇政府-村集体-老年人”四级助餐制度,实现政府补贴、个人支付和老年人子女支付能力的可持续。通过整合资源,在村庄密集地区建立农村配餐中心,扩大助餐食堂服务辐射范围,降低助餐成本。
要提高健康服务水平,解决好农村老年群体“就医”问题。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布局,对于长期未使用的村卫生室进行整改,科学制定基层卫生服务人员的培养、晋升、补贴政策,缓解当下因缺少医务人员而造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法正常运行的状况。要建立农村老年人急救体系,如建立山区农村集体配置急救车制度、增加急救站,进行急救培训,增加人员供给,提高急救呼叫满足率,等等。
要丰富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解决好农村老年群体“精神慰藉”问题。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通过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准确掌握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充分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或社会组织力量,依托社会组织互助养老和志愿服务,定期组织老年人文化活动。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为返回家庭专职照料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子女或近亲属提供照护技能培训或其他支持措施。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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